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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李關平 通訊員崔善紅 張鋆) 臨高兩男子在酒吧喝醉後鬧事,打砸110值班崗,並將值班崗工作人員打傷。近日,這兩名男子被海口龍華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和有期徒刑1年。
  2013年3月21日1時許,被告人勞某財(現年26歲,臨高人)、王某彬(現年24歲,臨高人)與王某明、王某丁、王某南、勞某川(以上四人已判決)及王某武、勞某豪(以上二人另案處理)等人在海口市龍華區上邦百匯城皇家郵輪酒吧內喝酒。
  隨後,勞某財在上邦百匯城2號110值班崗處,與110值班崗值班人員孫某波、王某亮發生爭執,勞某財便叫來王某明、王某丁、王某南、勞某川、王某彬等人到110值班崗起哄鬧事,對值班人員孫某波、王某亮進行毆打,並打砸110值班崗。經鑒定,被害人孫某波所受傷害構成輕傷,被害人王某亮所受傷害構成輕微傷。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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