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法制晚報訊(記燒烤者 洪雪)年近六旬的程大媽在小區遛狗,沒想到自家小狗和別的狗打架,引發了程大媽與狗主人的親戚宋女士的爭吵廝打,本來是狗打架,最終演變成人打人。今日上午房山法院通報稱,一審判決倆人各擔責。
  程大媽訴稱,今年3月10日晚,她正在小區遛狗,不想自家的狗和別人家的狗打起架來,途經的另一隻狗主人的親戚宋女士隨即和她吵起關鍵字來,宋女士竟從她手中搶走哄狗的棒子,直直地打在她的頭上,還對她拳打腳踢,程大媽報警。
  經法醫鑒定,程大媽受輕微傷。因與宋女士景觀設計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,她訴至法院,要求宋女士賠償16018.83元。
  法庭上,宋女士說,當時是程大媽的狗和親戚家的狗打架,差點咬到她,她才找程大媽理論並演化成口角。爭執中,兩人撕扯起來,她是為了正當台北港式飲茶防衛不小心碰到了程大媽。她說是程大媽先動手打的人,她提出反訴,要求程大媽賠償其等4386.31元。
  經鑒定,msata兩人傷情均為輕微傷。公安局依法對兩人處以100元罰款。
  法院認為,雙方互相爭執,均有過錯。程大媽應承擔60%的責任,宋女士承擔40%的責任,最終,法院判決宋女士賠償程大媽5500餘元,程大媽賠償宋女士1100餘元。  (原標題:狗咬狗引發人打人 倆人互相賠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fxydqzerepj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